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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張永釗 - 總務處 | 2017-12-20 | 點閱數: 627

說明:

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12月 6 號院臺洗防字第 1060197645A 號辦理。

二、為落實洗錢防制工作,建立人民正確的觀念,請協助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「代言人-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」、「新南向境外公司篇」及「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」等 3則政令文宣,以及「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」、「因應洗錢防制民眾應配合客戶審查」、「誠實申報免遭海關沒入或受罰」及「縱容洗錢會流失比錢更要的事」等 4 款電子海報,上傳機關之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。

三、廣播檔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管網(網址: http://www.almo.moj.gov.tw ),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等 4款電子海報置於該網站(網址: http ://http://www.amlo.moj.gov.tw/mp8004.html ),請參考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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