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教學字第 1060027919 號
檢送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1 份,請轉知學區內家長,有意辦理者於本( 106 )年 4 月 30 前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( 1 式 9 份)及相關證件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