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花蓮縣政府 函 |
| 地址: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:江瓊紋 電話: 03-8462860#580 電子信箱: happy11123200@hlc.edu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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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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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9 日 |
| 發文字號: | 府教課字第 1140209913 號 |
| 速別: | 普通件 |
|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| 附件: | A09000000E_1142403546_senddoc1_prin ( 376550000A_1140209913_ATTACH1.pdf ) |
| 主旨: | 轉知教育部 115 年 3 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請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老師、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 114 年 10 月 21 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142403546 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 115 年預計於 3 月及 7 月共計辦理 2 次考試,詳情請見考試官網( https://ttg.moe.edu.tw )之最新消息「115 年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重要日程表」。 |
| 三、 | 旨揭 115 年 3 月考試採「分卷分天」舉行, A 卷訂於 115 年 3 月 7 日(星期六)測驗; B 、 C 卷訂於 115 年 3 月 8 日(星期日)舉辦,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。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同年 114 月 11 月 14 日下午 5 時止。報名費為新臺幣 250 元, 19 歲以下(含)免報名費。歡迎至考試官網線上報名。 |
| 四、 | 考量 115 年起三卷均採電腦化測驗,若學齡前幼兒( 6 歲以下)或高齡者( 65 歲以上)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,可申請「特殊需求服務」,詳情請見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。除考試方式採電腦測驗,考生成績若達各級通過標準, 115 年起將改發電子證書,後續各界可透過「教育部電子證書驗證系統」驗證證書真偽。 |
| 五、 | 為鼓勵踴躍參與,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,該部將函請相關部會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。 |
| 六、 | 以上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,請逕自瀏覽參閱。倘有任何問題,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: 02-77499511 ;電子郵件信箱: ttg.sce@deps.ntnu.edu.tw 。以上訊息請協助轉貼校網宣傳。 |
| 七、 | 學校尚未有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(B2)儲備教師,請鼓勵參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