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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道芬 - 學務組 | 2024-12-26 | 點閱數: 92

各級學校 114 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假期將至,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,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,就 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,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 劃之工作,肇生意外事件: 一、詐騙防制: (一)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,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 處散發簡訊,使歹徒有機可乘。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 念,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(如 Line)時,請慎防及提高警覺,切勿洩 漏帳號與密碼,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。 (二)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,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 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。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,建議學生可 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,並且切勿代收簡訊。 (三)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,當今最常發生的詐騙態樣為假投資詐騙, 請學生謹記「防詐騙三不三要」原則: 1.三不: (1)不聽:來源不明資訊。 (2)不加:陌生投資群組。 (3)不用:保證獲利 APP 、投資平臺。 2.三要: (1)要警覺:對任何鼓吹加入投資群組、勸誘買股投資訊息提高警 覺。 (2)要查證:向合法期貨商、合法投信投顧業者、合法證券商或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。 (3)要報警:向治安單位或檢調單位檢舉(或撥 165 反詐騙專 線)。 (四)日前大專校院學生遭到無卡分期詐騙引發社會各界關注。有心人士 打著「零元手機,還賺五千」的口號,鼓吹青年學生高張力擴增貸 款,綁定個人信用並簽定契約,惟一旦簽名就必須擔負責任。在幫 別人衝業績的同時,自己卻面對貸款催帳。因此,請學生千萬別輕 信低投資高報酬的資訊而思慮未周簽署合約。 (五)請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手機下載「警政服務 APP」或上網查詢內 政部警政署「165 全民防騙網」(http://165.npa.gov.tw/#/),及加 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防騙宣導 LINE 好友等相關資訊管道,獲取最新 詐騙手法知識及相關反詐騙諮詢服務,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。

二、交通安全: (一)根據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,校外交通意外 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。假期間學生因為參加活動、打工 兼職等因素,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,因此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 車、微型電動二輪車、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,駕駛期間應 遵守交通規則,行經路口慢、看、停,切勿酒後駕車、疲勞、超速 及危險駕駛,以策安全。 (二)請學校鼓勵年滿 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,透過 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,建立正確騎乘觀念,減少交通意外事故,並 善用「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」,提升防禦駕駛能力,養成安全駕 駛習慣。 (三)為維護學生於假期間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,請各校依據本部 112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122805080A 號令修正「學校辦理 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」辦理,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;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,請學校連 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「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」下載交通安全相關 注意事項,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,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。

(四)請運用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守則及本部編訂之「學校推動交通安全 教育參考指引」加強宣導: 1.自行車、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:駕駛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 車時,應依規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,另為保護學生騎駕自行車之 安全,可鼓勵學生於駕騎該車時,配戴自行車安全帽。前開無論 駕駛任一交通載具,於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,保持 輛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,不可附載坐人、人車共道,請 禮讓行人 優先通行,依規定兩段式左(右)轉、行駛時,不得爭先、爭道、 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,遵守行車秩序規範,大型車轉 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,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, 以維護生命安全。 2.行人道路安全: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, 不任意穿越車道、不滑手機過馬路、闖紅燈,不任意跨越護欄及 安全島,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,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、在 安全路口通過道路、預留充足的時間,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 道。 3.防範無照駕駛違規: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,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 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駕駛;另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 無照駕駛時,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,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 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提醒學生,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 以身試法,鋌而走險,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,更甚者可能傷及 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。 三、工讀安全: 學生可參考勞動部「職場高手秘笈」,遵循三要準備、七不原則— 「要確定、要存疑、要告知」、「不繳錢、不購買、不簽約、證件不離 身、不非法工作、不飲用、不辦卡」,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, 致勞動權益受損,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,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。上 開秘笈已置於勞動部官網(https://www.mol.gov.tw/)業務專區/勞動關係/勞 動教育專區可供運用。

四、活動安全: 學生於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,依活動場地的不同,區 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: (一)室內活動: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、電影院、百貨公司賣場、 KTV 、 MTV 、室內 演唱會、室內團體活動等,從事該項活動時,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 之場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,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 (逃生)器材操作,如滅火器、緩降機等,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 則,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。其次,應告誡同學避免涉 足不正當場所,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。 (二)戶外活動: 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,皆應審慎作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,有 充分準備再出發: 1.登山前需充分鍛鍊體能,並了解路線相關資訊,結伴登山;依能力 選擇適合的路線。確認裝備及糧食確實備齊,並做好風險評估及撤 退方案規劃。 2.登山前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,投保登山險、設定留守人,善用天 氣 APP 及離線地圖,並應注意有無入山、入園申請之相關規定。身 體狀況不好勿強行攻頂,天候持續不穩定應評估撤退或找尋避難處 所。 在開放水域或泳池戲水,應注意「防溺 10 招」及正確救人之「救 溺 5 步」: 1.防溺 10 招(五不五要):不長時、不疲累、不跳水、不落單、不嬉鬧、 要合法、要暖身、要注意、要冷靜、要小心。 2.救溺 5 步: 叫叫伸拋划、救溺先自保。 (1)叫:大聲呼救。 (2)叫:呼叫 119 、 118 、 110 、 112 。 (3)伸:利用延伸物(竹竿、樹枝等)。 (4)拋:拋送漂浮物(球、繩、瓶等)。 (5)划: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(船、救生圈、浮木、救生浮標等)。 假期間學校辦理 2 天 1 夜以上之戶外活動,應通報學校相關業管單 位,並協助至本部「校安通報網」,填報「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 統」,俾利學校掌握學生戶外活動安全,以即時因應緊急狀況。

(三)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: 1.請各級學校於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,應以教育目的 為優先考量,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,並請學校善盡 輔導責任,引導學生正向發展。 2.請各校應依本部 109 年 10 月 12 日修正發布之「大專校院處理學生 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」 辦理,視活動期程安排行前講習,活動手冊並應列明發生性別事 件時學校之申訴電話或緊急聯繫方式,且應於活動手冊貼錄禁止 性騷擾之標示,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 件,並定期提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列管追蹤辦理情形,且 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、受教權、身體自主權、人格發展權 及人身安全,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,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 發展,共同營造友善校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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