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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光復鄉大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6學年度招生辦法 壹、依據: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。 貳、招生對象: 一、對象: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招生名額由縣府核定之。 二、年齡: (一) 5足歲: 100年 9月 1日至 101 年 8 月 30 日出生者。 (二) 4足歲: 101年 9月 1日至 102 年 8 月 30 日出生者。 (三) 3足歲:102年 9月 1日至 103年 8 月 30 日出生者。 參、招收班別及人數: 一、招收班別: (一)混齡班( 3 歲- 5 歲) : 1 班。 二、招收人數(含直升幼兒): (一)混齡班( 3 歲- 5 歲) : 30 人。 其中直升幼兒 14 人(含酌減人數 0 人),可招收幼兒16人。 肆、招生日程表: 一、招生資訊公告:每年 5月 15日至 5月 31 日於大進國小網站公告。 二、申請登記日期:每年 6月 1日至 6月 5 日(不含週六、日)上午 8 時至 11 時;下午 1 時至 4 時,於幼兒園拿取報名表登記。 三、抽籤時間:未滿額者免辦理抽籤;逾名額時於每年 6月 8日上午 9時辦理抽籤(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)。 四、錄取名單公布日期:於公開抽籤後,隨即公布之,並以電話通知幼兒家長或監護人。 五、報到日期:每年 6月 15日(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),於報到日內未完成報到者,資格取消,由備取生依序代之。
伍、登記資格 一、一般入園資格: (一)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、華裔幼兒。 (二)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。 二、優先入園資格: (一)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,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依序列優先入園之第 1順位。 1. 具「花蓮縣公立幼兒園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」之身份:身心障礙幼兒、原住民幼兒、低收入戶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。 2.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,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。(不受一般入園資格限制)。 3.其他市府專函核定之優先入園對象。 (二) 具優先入園資格者,未於登記時間內辦理登記,視同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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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抽籤方式說明
一、抽籤地點:國小教師研習室。
二、抽籤者:本校校長,若校長無法抽籤,由教導主任代之。
三、抽籤方法:每位參加抽籤之幼生名條,公開亮相後,捲起投入籤筒中,由抽籤者抽出所需招收之名額,並依序抽出備取生,於報到未滿額時,依抽籤先後次序遞補。